大连育明高中建于一九九八年秋,是大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的省级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辽宁省特色高中实验学校,自主招生百强学校,中国百强中学。作为50多所一流高校的优秀生源基地,育明高中是求学圣地,英才摇篮。
·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84759335      · 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 欢迎关注大连育明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平台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2022年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

日期:2022-05-16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我校音乐特长工作的展开,推动特色项目建设,2022年我校将继续招收音乐特长生,为此学校成立了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详见学校官网)。我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特长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和人数

管弦乐:0-6人,管弦乐类别包括:双簧管、大管、长号、小号、圆号、次中音号、大号、低音提琴、大提琴、中提琴,每项0至1人,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项目报名空缺或专业测试成绩低于90分时,取消该项目录取名额。)招生项目和计划数以市教育局最终发布的文件数据为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大连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s://dlzsks.edu.dl.gov.cn),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与要求填报。

申报时间:2022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办理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11:30,13:30—16:00)、5月24日(8:00-11:30);考生携带《2022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后自行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一式两份、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同时报考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和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往届初中毕业生仅可以报考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

3.具有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最高级证书、乐团证明、省级以上比赛一等奖证书任一即可。

4.提供真实有效的一模成绩。(盖有学校印章、教导主任签字、校长签字)

四、测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拟定5月28、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我校官网(www.dlymgz.cn)五、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1)要求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5分钟之内。(乐器自备,不用伴奏)

2)视奏一条短旋律。(考试现场抽取)

2.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作品演奏:80分   视奏:20分)

 

项目

内容

标准

考试作品基本要求

节奏、气息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难易程度及完成质量。

5.视奏为抽选项目,考生现场抽取若干小节旋律,考核学生的基本功及现场演奏的能力。

6.音色控制。

 


3.评分规则:

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全部由外聘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组成。专项素质测试由评委现场即时赋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办法计分

六、成绩认定、公示、录取

 1.我校依据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音乐类特长生入围人数不超过各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0倍,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

 2.经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在平行学校志愿A栏内必须填报我校,否则视为放弃我校特长生录取资格。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在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由大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以教育局中考文件为准)。

七、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 0411—84758070或0411—84759986转361  何 冰老师

咨询时间: 上午8:00至11:00    下午1:30至5:00

八、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陪同人员不得入校,在考生入考场考试期间陪同家长需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入考场后需佩戴口罩,考试时可根据考试需要来安排口罩的佩戴情况,考试结束后立即戴上。考试期间出现体温等健康异常的,将执行严格的临时隔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长,将考生带离学校,终止考试。学校不再安排补考,以测试完成项目成绩计分。

3.考生的考试顺序由考试前现场抽取。

4.考生误考,责任自负(考试开始15分钟以上考生未到视为弃考,招生学校不安排补考)。

九、监督举报电话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0411—84759236

十、其他

1.视疫情发展情况,将对考生疫情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

2.未尽事宜敬请关注大连育明高级中学官网www.dlymgz.cn或微信公众号DLYMGZ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2022年5月16日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2024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版权所有 辽ICP备06021230号-2 学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杨树街70号
联系电话: 教务处 0411-84759193 德育处 0411-84759866 科研处 0411-84759359 邮政编码:116023
技术支持: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纠错及故障申告:18040130731 辽-GZ-2014-02-A5-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