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展开,推动特色项目建设,2021年我校将继续招收音乐类特长生,为此学校成立了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详见学校官网)。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依据市教育局审批的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6名管弦乐特长生。(招生项目和计划数以市教育局最终发布的文件数据为准)。管弦乐类别包括:双簧管、大管、长号、小号、圆号、次中音号、大号、低音提琴、大提琴、中提琴,每项0至1人,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项目报名空缺或专业测试成绩低于90分时,取消该项目录取名额。)
二、报名时间、地点、材料提交
1.网上报名:2021年5月22日上午8:00起,至5月24日上午11:30止,考生自行登录“大连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dlzsks.edu.dl.gov.cn),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报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也可以申报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可兼报,申报后不得更改;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可以申报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现场报名:考生本人或家长于2021年5月24日(周一)(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5月25日(周二)(8:00-11:30)止,携带《2021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并到初中学校签字盖印)、考生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2寸彩色照片。
报名地点:大连育明高级中学北门广场报名。考生或家长(限一人)入校前要现场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不得使用截图),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2.签署协议
考生需与招生学校签署协议,协议内容为:通过特长生降分考入本校者入校后必须参加学校乐团的排练以及演出,高考时必须通过专业特长考高校的高水平艺术团,不得私自放弃专业,违者后果自负。
3.提供真实有效的一模成绩。(盖有学校印章、教导主任签字、校长签字)
三、考试时间、地点、内容、评分小组
1.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官网(www.dlymgz.cn)
2.考试内容:
(1)要求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5分钟之内。(乐器自备,不用伴奏)
(2)视奏一条短旋律。(考试现场抽取)
素质测试参考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作品演奏:80分 视奏: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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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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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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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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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品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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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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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难易程度及完成质量。
5、视奏为抽选项目,考生现场抽取若干小节旋律,考核学生的基本功及现场演奏的能力。
音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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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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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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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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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曲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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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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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曲风格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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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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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谱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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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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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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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分小组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随机产生。专项素质测试采取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计分办法综合评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委派2名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专项素质测试的监督工作,测试工作全程录像。
四、音乐特长生成绩认定及公示
1.我校依据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教育局要求按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确定本校艺术类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教育局官网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
2.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统招生在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以教育局中考文件为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在平行学校志愿A栏内填报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资格。
五、考试要求(考生及家长必看)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陪同人员不得入校,在考生入考场考试期间陪同家长需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入考场后需佩戴口罩,考试时可根据考试需要来安排口罩的佩戴情况,考试结束后立即戴上。考试期间出现体温等健康异常的,将执行严格的临时隔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长,将考生带离学校,终止考试。学校不再安排补考,以测试完成项目成绩计分。
3.考生的考试顺序由考试前现场抽取。
4.考生误考,责任自负(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弃考,招生学校不安排补考)。
5.考生考试结束即离开考场,不得干扰其他考生考试。
六、考务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经测温、扫码入场。
2.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
3.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胸牌。
4.工作人员不得与考生有考试工作之外的接触与言语交流。
5.工作人员不得评价考生的考试状态。
6.工作人员需严格控制考试完毕的考生离开考试区域。
七、安全预案
1.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的应急处理。
2.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3.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4.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 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5.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八、咨询
联系方式: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 0411—84758070或0411—84759986转361 何冰老师
咨询时间: 上午8:00至11:00 下午1:30至4:00
九、其他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及家长须及时关注大连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防控措施。遵守我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详细内容请见通过我校官网查看《大连育明高级中学2021年招收特长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2.监督举报电话: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0411—84759236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连育明高级中学所有。
未尽事宜,敬请关注大连育明高级中学官网www.dlymgz.cn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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