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为集中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同时增强青年团员的国家安全的意识,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大连育明高级中学校团委于4月15日中午召开线上国家安全教育会议。本次会议由团委副书记关春骁老师主讲,以国家安全为核心,向校团委成员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关春骁老师从《国家安全法》着手分析,带领学生以理性的态度认识国家安全,并通过“泄露国家机密而对国家安全造成隐患”的具体案例带领学生深刻理解: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安全问题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存亡,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同时通过对当下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向同学们强调:国家安全是个人安全的前提。没有国家安全,就不可能有个人安全;国家安全有赖于每位公民的自觉维护。号召同学们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的义务。
关春骁老师还向同学们科普了有关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及相关罪名的法律知识,帮助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既保障自身的自由,也能做到知法守法,维护了国家安全。最后,关春骁老师结合高中生实际情况,通过带入生活具体相关情境,介绍了如何作为高中生树立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同时强调在疫情特殊时期,更应该将切身利益与国家安全相互联系,培养关心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自觉了解有关法律知识、积极向周围人做国家安全的宣传。
会后,各班团支书向班级同学准确下达关于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的指示,组织同学观看教育局下发的《国家安全》教育视频,把上级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学,鼓励同学上交观后感,切实的贯彻落实了宣传教育工作。各班同学也积极踊跃上交学习心得,体现了同学们在疫情期间对国家安全有了更充分的认识。
附:观看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有感
高三开学第一天,在高二一班团支部组织下,全班同学通过钉钉网上平台收看了国家安全教育的微课,受益良多。现将部分感想记录如下:
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国家安全你我都是受益者。虽然,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不仅是因为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更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撰稿/汇总:高二一班 葛伽琪
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安全法》第三条中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作为中国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国家安全问题越来越复杂的今天,我们更应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学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维护者。让我们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做国家安全的守护者。
执笔人:张钰涵 刘颖
审核人:关春骁 辛海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