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大连育明高中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于在五楼阶梯教室举行。党总支陈德军副书记等学校领导及二百余位学生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代表们认真听取了《大连育明高中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大连育明高中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报告,确认了选举投票的方式。各位代表在结合八位候选人各项资料及竞职演说的基础上,有秩序地上前投下神圣的一票。大会还审议并通过了《大连育明高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最后陈德军书记的致辞,肯定了学生会的工作成果的同时,对学生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选举大会后,第十六届学生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将把选举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交中共大连育明高中委员会,共青团大连育明高中委员会,大连育明高中德育处。公示无疑议后,产生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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