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时光荏苒,不经意间,我们即将迎来检验我们半年来学习成果的期末考试。面对考试,同学们或许紧张,或许压抑,或许自信,抑或释然。这场考试,其实并不仅是学习成果的比拼,更是诚信的较量。为此,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就是——诚信考试。
兰生幽谷,不为莫服而不芳;舟在江海,不为莫乘而不为;人在考场,不为私利而不信。现在正值期末考试之时,我们一定要着眼于那滚烫在心中的两个字——诚信。
从“言顾行,行顾言,”到“言必信,行必果,”诚信是一条流淌了五千年的河,从风云的唐宋,到烟雨的明清,一直流转到繁华的今日,历久弥新,薪火相传,永不埋没。晏殊曾因为考试时发现试题自己刚刚练过而如实禀报,认为这种考试失去了它原本的目的,请求更换试题。这是一种怎样的诚信啊,让晏殊放弃了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好成绩,而是以诚信检验自我,以诚信与他人公平竞争。这种诚信是中华民族的魂,是我们的立身之本,身为天之骄子的我们,又怎能弃诚信于不顾呢?
一纸试卷,凝聚了老师的付出与心血,凝聚了家长的期盼与希冀,凝聚了我们半年以来知识的积累与沉淀,凝聚了太多太多。然而,却总有些人一心只想着卷子上的分数,不择手段地想让分数提高,采用了一些投机取巧的不得当的方式,以此来蒙蔽那些支持着他们的人,蒙蔽了自己的心。殊不知,在这个看似轻巧的过程中,考试的严肃性已被淡化,那流淌了五千年的诚信已被置之不顾。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选择作弊就是选择出卖自己的人格,选择摒弃自己的良心,于心不安,于信不义。
所以,当我们的心灵受到作弊的诱惑而躁动不安时,想想晏殊吧,千年前的古人尚能如此至诚至信,又何况是随着时代大步前进的我们呢?时代应是向前发展的,而不是向后倒退的,同理,诚信之魂是应该不断凝聚的,而不是在朝代的更迭中走向湮灭。
其实在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284条后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等行为,均将受到法律处分或制裁。上到国家,下至我们身边,诚信在考试中显得尤为重要。
靠着作弊而得来的那个戴着面具的分数对我们来说,除了满足我们内心膨胀的虚荣以外,一无是处。当坚定的诚信被贪婪的欲望动摇时,我们要给自己增添一种定力,别让蒙昧的虚荣占据了自己的内心,守住道德的原则,交出一份无愧于良心的诚信答卷,自觉地为严肃考风考纪撑起一道文明的风景线。
没有人想将成功拒之门外,也没有人想让自己的试卷不堪入目。但是伪装的成功不堪一击,弄虚作假没有任何意义。考试并不仅仅是对知识的测试,更是对人品的测试。诚信考试,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在学习。若是有了平日学习中的点滴积累,又何惧一次小小的期末考试?所以在考试之前更要静下心来,认真复习,查漏补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
鲁迅先生曾说:“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同学们,以鲁迅先生的话为戒吧,远离作弊,不要让青春蒙羞。让我们用诚实和自尊收获信誉,让我们用勤奋和努力收获成功,诚信考试,检验一个真实的自我!
高二三班全体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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