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成绩复查的通知
一、复查申请
收到分数条后,发现某科目成绩偏差很大,需要申请复查的考生,可于6月24日到教务处领取成绩复查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好后请于6月25日十点前交到教务处。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5〕12号)规定,分数复查内容规定为:考生可申请复查理由为是否为本人试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各科目总分合计有无差错。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申请表填写要求:
A.本表须由考生本人填写。
B.“科目”项:填写所查科目的规范名称,一份申请表限填一个科目,如有多个科目需要复查,须分别填写申请表;
C.“题号”项:填写对应科目复查的题号,题号表述应与试卷所列题号相同。
二、复查结果
如分数复查后考生成绩有变动,由省招考办打印,并及时通知各市招考办,由各市招考办单独通知到考生,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调整本人高考志愿。
若复查后成绩无变动的,招办和学校就不单独通知考生。如需询结果,可于6月28日下午两点后到学校查询分数复查结果。如需要《分数复查通知单》请于7月1日以后到学校领取。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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