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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

日期:2015-03-18

关于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践行核心

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

主题活动的通知

为把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大连团市委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主题活动,面向全市团员青年征集向上向善青年典型,并向上级团组织推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

  二、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面向我市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发现、推选一大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展现“辽宁精神”的身边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学习讨论、主题宣传、交流分享和实践活动,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力量,引领全市广大青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

  三、活动时间

  201412月—201512

  四、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层层推选“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的方式进行。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14岁至45岁之间,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主要分以下类别: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业创优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勤奋钻研,奋斗创业,敢于争先,积极追求卓越,努力争创一流,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诚实守信好青年:坚持诚信为本,对人对事始终信守承诺,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诚实不欺,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口碑。

  4.崇义友善好青年: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倡导公序良俗、文明新风。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及时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见义勇为。

5.孝老爱亲好青年:弘扬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家庭和睦,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活动安排

  1.典型推选阶段(201412月—20153月)

  广泛发动各领域各行业青年参与,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按照“爱岗敬业好青年”“创业创优好青年”“诚实守信好青年”“崇义友善好青年”“孝老爱亲好青年”等5个类别,通过团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逐层推选出本地的“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

  ——团组织推荐:各级团组织要注重通过调研和团的各项评选来发现优秀青年典型,逐级推荐“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人选。

  ——社会推荐:各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对掌握的优秀青年事迹线索深入挖掘,可以单位名义向本级或所在地团委推荐“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人选。

  ——个人推荐: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以个人名义向所在地团委自行申报或推荐他人作为“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人选。

  团市委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推荐全省“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候选人(每类不超2人、总数不超10人,已获全国性表彰奖励的一般不再推荐),请各团委于2015110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

  2.分享交流阶段(20154月—9月)

各地要结合推选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典型作用,层层开展“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故事分享活动,选取若干优秀代表,按照其群体类别有针对性地深入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分享交流活动,讲述好青年的青春故事,分享青春感悟,传递鲜明价值导向,影响带动更多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享活动可以采取小范围主题分享会、大规模主题报告会等方式灵活开展。推选的优秀典型将纳入到辽宁“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分享团中,事迹突出的典型将推荐至团中央“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团。

  3.学习实践阶段(20159月—12月)

在全省团员青年中普遍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学习讨论活动,重点围绕“什么是核心价值观”“如何践行核心价值观”展开学习讨论,引导青年聚焦爱岗敬业、创业创优、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明确努力方向。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团组织都要至少开展1次主题讨论。要在讨论基础上,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本地本单位团员青年的具体行为准则。每个基层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和青年特点,设计开展1-2次参观寻访、岗位建功、技能竞赛、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团省委将适时面向基层征集遴选优秀活动案例,并适时组织相关青少年群体近距离走进典型,体验典型生活的“平凡一天”,拉近典型与普通青少年之间的距离,鼓励更多青少年争做典型。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主题活动,是全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工作。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2.精心组织,发动基层。要通过层层动员,调动基层和团员青年积极性,把广大普通青年的参与面和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的第一标准,使推选、宣传、学习、实践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的过程。要注重与“身边好青年”推选活动统筹衔接,结合各类评选表彰,把“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推选宣传与寻找乡村好青年、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等结合起来。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对“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候选人事迹和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全省各级团组织在工作推进中,内容上要注重“实”,形式上要注重“广”,宣传推广上要注重“全”。有条件的团组织要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开展活动宣传。

联系人:唐茹  付强

  电话:0411-82635547    82804048

  电子信箱:tdlxcb@sina.com

附件:“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推荐表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201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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