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30届大连市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科协关于举办第30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精神,大连育明高中将组织我校学生集体参加大连市的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创新 体验 成长。
二、参赛项目
学校将组织参加青少年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部分。
1.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展示活动: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
3.竞赛规则详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网址www.xiaoxiaotong.org)
三、上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上交材料时间: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1日(过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上交地点:大连育明高中313室(德育处)
电子版材料上交邮箱:dlymgz@foxmail.com(请压缩后上交,谢绝U盘拷贝)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要求提供。
(二)参赛资格:2014年9月高一、高二在校学生
(三)各项申报材料的整理要求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申报书原件一式两份,项目研究报告、查新报告、附件资料(研究日记、实物图片、数据等必备,没有原始材料视为初审不合格,取消参赛资格)各一份,装入档案袋提交,档案袋封面贴申报书首页。
2.电子版材料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①项目简介(200字左右)②发明作品照片③作品的结构图或线路图④作者本人照片等。以上电子板材料供统一制作展板时使用。
四、奖项设置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各设一、二、三等奖。
2、对获得本奖项的个人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
3、本次大赛将根据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第29届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4.本届大赛各类申报表、汇总表及查新报告,请点击 第30届创新大赛汇总表
进行下载。
八、其它
第30届辽宁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分别于2015年4月、8月举行,届时将统一组团前往观摩。
大连育明高中
2014年7月8日
附件1:
第30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
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本届大赛由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优秀科学幻想画、优秀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优秀科技辅导员和优秀组织奖六项评选内容组成。
一、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
1.参赛人
凡是现就读于我市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含职业高中专、技工学校学生),有发明创造成果、科学研究论文以及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优秀研究项目者,均可参赛。
2.接受申报的项目
(1)发明创造: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技术创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即成熟、可行并在实际应用中效果显著和前景广泛的技术成果,以及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技术成果。
(3)新品种:人工培育的动植物新品种。
(4)科学论文:高中生的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以及研究性学习优秀的课题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3.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参加过往届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2)全市“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评选获奖的项目。
(3)参加过以往“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的获奖项目。
(4)参加过国际科学竞赛的获奖项目。
(5)不是在本届大赛举办日两年内完成的项目。
(6)食品、烟、酒、化妆品类项目。
(7)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8)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4.项目申报
市级竞赛项目由各区、县(市)竞赛组委会推荐,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参赛项目可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两类申报。申报个人项目的作者只能为一人,集体项目作者不得超过三人且每个人应承担同等的工作量。
(1)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作品必须有图表资料。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包括: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结构图,手绘或打印均可;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录像带,不超过5分钟。
(2)科学研究论文或研究项目必须附有论文全文、研究报告及参考书目、实验数据及其他必要的图表资料、证明材料等。
(3)若项目涉及下列内容,必须在上报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动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5.参赛原则
遵循“三自”和“三性”原则。“三自”原则是指自己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三性”原则是指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创造过程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和投产。
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等组织的名义所进行的科技实践活动。凡参与了“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均可采用集体的名义,凭借科技实践成果,申请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明确的选题目的。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三、优秀科学幻想画
1.参展人
凡是现就读于我市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者。经大赛组委会选中,其作品可参加全市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2.参展作品
参展作品围绕主题,充分体现科学幻想。可用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种类、风格及使用不同材料表现(规格40cm×50cm),不包括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参展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本人独立完成,不接受集体作品参展。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过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出现政策性错误的;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四、优秀教师创新成果
1.竞赛项目分类
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发明和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
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展教具)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2.项目申报要求
(1)竞赛分为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按申报者参与人数分个人和集体项目。
(2)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和其它学科任职教师。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本届大赛举办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3.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项目实物照片。
五、优秀科技辅导员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科技辅导员2013-2014年度各项科技教育活动表现和本届大赛各项目竞赛成绩评选产生优秀科技辅导员。同时,市级竞赛组委会将从大连市优秀科技辅导员中,推荐产生“辽宁省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若干名。评选产生“大连市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10名,以鼓励广大科技辅导员在本岗位创造一流科教工作业绩。
六、优秀组织奖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区县市举办本地区竞赛的组织实施情况、参赛范围与人数、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各项参赛指标,及获奖情况等综合因素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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