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育明高中建于一九九八年秋,是大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的省级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辽宁省特色高中实验学校,自主招生百强学校,中国百强中学。作为50多所一流高校的优秀生源基地,育明高中是求学圣地,英才摇篮。
·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84759335      · 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 欢迎关注大连育明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平台     

班主任职责

日期:2006-12-14

    1、班主任是学校派往各教学班的管理者,对本班学生的思想与道德、学习与生活和身心健康负全责,是本班的法人代表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
    2、班主任有依法贯彻学校及上级政府教育思想、方针、路线权。班主任工作必须同人格化管理相结合,把尊重学生独立的人格、发展学生独立的人可知纳入到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化、知识教育中去,纳入到遵纪守法成为社会主义好公民中去。
    3、班主任是教学班的首席教师。除完成本学科教学任务外,应负责联系、组织、协调各科任教师间的教学教育,共同提高本班的教育质量,合理地安排课业负担量。
    4、摸透本班每个学生的自然情况、家庭情况、个人爱好专长,帮助他们选择、确定专业。教会学生学习,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成绩;教会学生生活,严守宿舍条例、科学有序地安排生活、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的品位;教会学生办事,尤其在逆境中抗挫折条件下办成事的能力;经常做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之茁壮成长。
    5、尽快完成从自然集合体到教育集合体的转变,使班内有坚强健全的领导核心团支部和班委会、有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民主自主的气氛、有亲和力和凝聚力、能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形成良好的班风。按照《班级管理量化条例》争做文明示范班和常规管理免检班。
    6、认真记载本班各方面情况,填写班主任工作记录,校务班级日志,积累奖惩等学生档案材料、经验材料。
    7、从教育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角度密切联系学生家长、联系社会各方面,共同完成学校的教育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班主任工作接受政教处的培训与指导。 
                                               

                                         大连育明高中政教处 1998年9月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2024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版权所有 辽ICP备06021230号-2 学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杨树街70号
联系电话: 教务处 0411-84759193 德育处 0411-84759866 科研处 0411-84759359 邮政编码:116023
技术支持: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纠错及故障申告:18040130731 辽-GZ-2014-02-A5-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