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育明高中2013年美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展开,推动特色学校建设,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这项工作。现制定大连育明高中2013年招收美术特长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普
副组长:陈德军 赵维玲 曹子谦
成 员:孙 颖 刘延茂 张敬燕 王震春 董玉国 吕小曼 李治宇
二、 工作小组
考核组:张敬燕 孙 颖 刘延茂 董玉国 吕晓曼 李治宇
监督组:陈德军 周茂成 纪孝平 家长代表2人
安全组:周茂成
保障组:刘延茂 王 芳
技术测试组:音美组
录像组:刘祎珩
三、 招生项目与计划
依据市教育局审批的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我校每年招收20名美术特长生。
四、 报名条件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 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8日、19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00—— 4:30
六、 报名地点
美术特长生:大连育明高级中学教学主楼一楼大厅
七、 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报美术特长生项目的考生,需带本人相关荣誉证书 (查看原件、上交复印件)、4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上交填写好的加盖初中所在学校校印的 《2013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登记表》(点击直接下载)(注:一模成绩栏需盖教导处印章,贴照片处需盖考生所在学校校印,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1所学校和1个特长项目,重复申报取消该生考试资格,申报后不得更改。)
八、 考试时间、科目与地点
美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周六)
考试地点:大连育明高中教工食堂楼三楼312、313室
美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日程表
时 间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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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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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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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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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4开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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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石膏像写生
8:00—10:30(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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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画架、画凳、画纸外,其它画具自备(含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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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8开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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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速写
10:40—11:30(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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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8开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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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静物写生
13:00—15:00(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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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美术特长生考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入场,陪同人员不得入校
(2)考生的考试顺序由报名时准考证号顺序排定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听从考务人员统一调度安排
(4)考生误考,责任自负
(5)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区逗留
十、 评分标准
(一)美术专项素质测试评分细则及参考标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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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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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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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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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图(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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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密得当,主次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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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象(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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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合理;透视正确;形象特征和结构关系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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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 画(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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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分明;形象刻画具体生动不呆板;手法熟练并富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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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积感(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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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积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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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效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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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关系整体感强;黑、白、灰的整体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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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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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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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正确;用线是否准确地表现形体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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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势(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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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势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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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刻画(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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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刻画具体生动 (尤其是头、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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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线(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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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线的主次;注意线的疏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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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整体(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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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整体不琐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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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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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图(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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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密得当,主次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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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色调(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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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调统一又有变化;色彩的冷暖、纯度、明度、色相关系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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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关系(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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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合理;物体自身比例,物与物之间的比例;透视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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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刻画(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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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分明;形象刻画深入不呆板;作画手法熟练并富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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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效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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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形体结构关系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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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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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美术特长生成绩认定、公示和录取
(1)考试成绩采取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分的记分办法。
(2)考试成绩认定由考官评定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学校领导组审核,予以确定。
(3)我校依据考生专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教育局要求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中有异议的考生,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素质复测,对不参加复测和复测成绩与学校测试成绩差距较大的,则取消该考生特长生资格。
(4)根据《大连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大招委字〔2013〕1号)》的规定,经我校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在2013年中考我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在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5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十二、 过程监督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委派2名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专项素质考试的监督工作,考试工作过程全程录像。
十三、 考务人员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务人员须提前半小时到岗,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考务人员按岗位工作职责要求进行工作,工作期间严守岗位,服从工作安排,严禁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考务人员工作中要认真仔细,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考试过程中,考务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4、热情服务。考务人员要热情对待考生,尤其对考生的疑问,要耐心解释;出现涉及岗位职责以外的情况或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5、考务人员工作出现不负责任行为或严重失误,考试领导小组应责令劝退,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美术组:李治宇 老师
联系电话:李治宇:13591386409 18900991955
投诉电话:0411—84759236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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