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省招考办公布了今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见表格)。首先开始的是香港十所单独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从7月7日前开始。
为增加考生选择高校的机会,今年辽宁继续在普通类一批本科(A、B段)、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专科)实行补报“征集志愿”的办法。普通类一批本科(A、B段)、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专科)批次均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考生可重新填报“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已被录取考生不得填报“征集志愿”,未被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补充录取时,先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公布的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和未被录取考生重新填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如部分高校计划仍未完成,可适当降低分数,仍按照考生重新填报的“征集志愿”(原始志愿作废)投档录取。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沈阳晚报》供稿
普通类:
香港十所单独招生院校 7月7日前
提前本科院校 7月7日下午至9日
提前专科学校 7月8日至10日
艺术特长生 7月7日至9日
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自主招生
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 7月11日至15日12:00
第一批本科B段院校自主招生 7月15日14:00~17:00
第一批本科B段院校 7月15日19:00至20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 7月21日至27日
第三批本科院校 7月28日至8月2日
专科(高职)院校 8月3日至11日
艺术类:
第一批本科院校 7月6日20:00至9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 7月10日至13日
第三批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7月14日至20日
专科院校 7月31日至8月2日
体育类:
第一批本科院校 7月7日至10日
体育类: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 7月15日至20日
第三批本科院校 7月22日至27日
专科院校 7月29日至8月2日
中职升高职:
本科院校 7月8日至14日
专科院校 7月15日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