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体育竞赛优胜者及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统一测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做好2012体育竞赛优胜者及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统一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竞赛优胜者及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统一测试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审核对象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列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竞赛计划、有等级制度标准的项目)。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2012年3月11日以后获得的比赛成绩和等级证书不享受2012年高考加分政策和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资格。
二、时间安排
登 记 时 间:3月1日至6日。
体育局审核时间:3月7日、8日、9日、12日。
大连市公示时间:3月19日至3月25日
三、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2年体育竞赛优胜者及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登记表
考生填写登记表时要注意:
1.考生号一定要填写准确;
2.参加比赛的时间、运动会名称、项目、成绩、名次和证件号一定要填写的完整。
考生填写完登记表后,将登记表、身份证、等级证书的原件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自备,每位考生一袋),袋外右上角注明考生的考生号、姓名、所在高中学校、联系方式。3月5日早统一交给教务处。
四、审核办法
1.辽宁省体育局和省内各市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由大连市体育局负责审核。
2.外省颁发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回证书发放单位进行审核。认定后,此类考生于3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登记表》(加盖发证单位公章)报区招生办。
3.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并在《登记表》上加盖学校公章。
4.符合审核办法第1条的考生:(1)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的应届考生报审材料(汇总名单、登记表、身份证、等级证书)由高中学校报大连市体育局审核。
【审核单位地址:大连体育局竞赛处(大连市西岗区北京街49号,401室)】。
审核通过的考生,将《登记表》统一交大连市体育局留存。
4.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所在学校于3月13日至18日将本校合格考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名单经校长签字后,统一报区市县招生办留存。
六、测试时间和要求
测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测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7日至9日,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4月初下发。测试前,由省招考办下发《2012年体育竞赛优胜者及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统一测试准考证》。
附件 -档案袋书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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