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寒假期间开展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2-1-6 16:23:04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所属各高中,各大学附中,各民办学校:
2012年中小学寒假将至,为了让全市中小学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祥和的春节,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坚决制止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市教育局决定,2012年寒假期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寒假期间擅自在校园内为学生集体补课。
2、严禁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补习。
3、严禁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做有偿家庭教师。
4、严禁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课。
5、严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在假期讲授基础教育阶段新课和聘用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兼课。
二、专项整治的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着“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制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规定,坚决杜绝乱办班、乱补课现象的发生,还学生一个轻松的假期。
2、加强检查,认真考核。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市县、先导区和市教育局所属各普通高中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继续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区市县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
3、加大力度,严肃处理。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值班。对寒假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违规补课的学校和教师,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并将处理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市教育局举报投诉电话:
监察室: 84649456
基础教育一处:84649503
基础教育二处:84649400
人事处: 84603621
民办教育管理处:84649502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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