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由于在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示范点”活动中成绩突出,日前被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示范点”。
我校在日常管理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了我校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同。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评选推荐,市文明委审核,授予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示范点”。
育明高中党组织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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