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批次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未完成的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下列规定填报“征求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补充录取时,如在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上再完不成计划,将按考生“征求志愿”(原始志愿作废)适当降分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时间安排如下:
⑴补报第一批本科A段志愿时间:7月14日8:00-12:00
⑵补报第一批本科B段志愿时间:7月19日8:00-12:00
⑶补报第二批本科志愿时间: 7月25日8:00-17:00
⑷补报第三批本科志愿时间: 7月31日8:00-17:00
⑸补报专科批次志愿时间: 8月9日8:00-17:00
此期间,要求所有考生均不得离开大连,联系方式一定保持畅通,从而确保第一时间联系到需参加补录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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