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育明高中建于一九九八年秋,是大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的省级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辽宁省特色高中实验学校,自主招生百强学校,中国百强中学。作为50多所一流高校的优秀生源基地,育明高中是求学圣地,英才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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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育明高中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教师教育行为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0-04-15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5.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希望全体教职员工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高一高二学生周六不进行补课;作息时间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3.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除市教育局允许)集体补课。

4.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科教师,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

6.严禁违规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7、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8.严禁在职教师为自己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学校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学校要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要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学校要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领导小组:

  长:刘春普

副组长:陈德军张凤华赵维玲毛丛云

  员:曹子谦刘晓宁孙颖田巨坤张敬燕、周茂成、纪孝平姜业宏于焱刘延茂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学校将把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的情况纳入到学校的有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中,对违规办学、有严重问题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对严重违规的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处理,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0911月)

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教育局会议精神,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

2.自查自纠阶段(200912月—20101月)

对照自查表,根据相关的规定,认真开展对照排查,自查自纠。本着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排查的问题要按照意见规定立即着手整改,着力在规范上下工夫。

3.集中整改阶段(20102月—20103月)

每月定期专项督查1次,随机督查不少于3次。

4.总结评估阶段(20103--6月)

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召开总结会议,逐步构建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巩固管理的工作措施,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持久地开展下去。

大连育明高中

二○○九年十一月

 

 

大连育明高中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春普

副组长:陈德军张凤华赵维玲毛丛云

  员:曹子谦刘晓宁孙颖田巨坤张敬燕、周茂成、纪孝平姜业宏于焱刘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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