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育明高中建于一九九八年秋,是大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的省级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辽宁省特色高中实验学校,自主招生百强学校,中国百强中学。作为50多所一流高校的优秀生源基地,育明高中是求学圣地,英才摇篮。
·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84759335      · 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 欢迎关注大连育明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平台     

刘校长出席辽宁省普通高中校长会议

日期:2012-04-18

刘春普校长于出席了辽宁省教育厅在沈阳召开辽宁省普通高中校长会议,来自全省422所普通高中校长共同为规范办学和减负进行面对面讨论并签订责任状,大连育明高中和辽宁省实验中学、沈阳育才中学、本溪高中做典型发言。

校长在发言中表示:教育牵扯到了千家万户,教育的每一项重大举措都在牵动着老百姓的心。作为高中校长,我们认为辽宁省强力推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客观要求,是推进辽宁教育强省建设的本质需要,是创办辽宁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选择。

作为长期战斗在教育一线的校长,对现行教育存在的弊端也深表忧虑,此次省政府下定决心推进减负工作,对我们广大学生、家长和老师都是一个福音,我们基层学校没有理由不贯彻执行。今天借这个机会,我代表全校师生庄重表态:对规范办学的各项规定,大连育明高中将全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在此次的专项行动中率先垂范,力争起到示范作用。

对于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校长们纷纷表示,压力很大,但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012329,辽宁省政府召开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辽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专门联合下发了辽委办发[2012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也是第一次直接下发到各市委、市人民政府。体现了辽宁省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高度重视。

我校在第一时间就采取了一系列减负措施,如制定减负工作方案、理顺作息时间、规范教师辅导、规定作业量、建立家校沟通渠道等等。我校还在校园网上特意开设了“减负专栏”,及时发布有关减负的信息,以推动减负工作的实施,并与家长乃至社会保持联系,达成一致。

会上,刘校长代表育明高中与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王艳玲签署了“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责任状”。

此次省教育厅与各示范性高中签的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早上起床时间不早于6点,就寝不晚于22点,晚自习结束时间不超过21点。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学校不提前结束课程,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学校不占用学生法定节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不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不以高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各种班级的荣誉排名和相关奖惩。教师对学生不进行有偿补课,不参与社会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学校实施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学校不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不违背“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不公布考生的成绩、名次及高考录取信息,或以任何方式炒作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及升入重点大学情况。不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

在会上,省教育厅共与全省139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签订了责任书,各示范性高中将严格执行我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严重者将撤销示范性高中称号。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燕玲说,被省教育厅确定的重点督查的普通高中,必须制定贯彻落实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或意见。各市教育局将各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或意见汇总后以电子稿的形式报省教育厅。

  辽宁省副省长陈超英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辽宁省中小学将做到全省一致不补课、同时不补课。将采取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素质教育方式,不致于由于不补课而影响学生成绩下降。欢迎舆论对辽宁教育监督。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2024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版权所有 辽ICP备06021230号-2 学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杨树街70号
联系电话: 教务处 0411-84759193 德育处 0411-84759866 科研处 0411-84759359 邮政编码:116023
技术支持: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纠错及故障申告:18040130731 辽-GZ-2014-02-A5-0012